安钢集团冶金炉料公司青石原料场封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32190903)
公示结束时间:2019年11月14日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303300元(含税),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60852.8元;质量标准:合格;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日历天);拟派项目经理:李杰;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合同签订后,承包方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总平面布置图及施工图纸后凭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总合同价款的20%;工程项目混凝土墙柱施工完成后凭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总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具剩余合同价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留总合同价款10%的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其他按招标、投标文件约定。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980000元(含税),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50000元;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拟派项目经理:于明战;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合同签订后,承包方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总平面布置图及施工图纸后凭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总合同价款的20%;工程项目混凝土墙柱施工完成后凭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总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具剩余合同价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留总合同价款10%的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其他按招标、投标文件约定。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内容包括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的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接受)。且以质疑函接受确认之日起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三、 监督部门: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督管理部
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钢集团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蔡先生
电 话: 13598108431
招标代理: 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2-3125935
电子邮件: 418849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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