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钢运输部提升铁路综合运输能力-铁路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32200405)
公示结束时间:2020年05月19日18时00分
一、 评标情况: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150万元人民币(含税)。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总价:16766567元(含税),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502997;拟派项目经理:马林峰;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天,新建厂内编组场完成通车;其余建设内容2020年8月20日前完成;质保期: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质保期,及施工质量质保期为系统验收通车后一年,在此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付款方式:支付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全部钢轨、水泥枕、道岔订货完成、施工队伍进驻现场开始施工7日后,凭订货合同和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30%;新建厂内编组场完工通车后凭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30%;原中心站铁线道岔改造及原中心站线路道岔利旧拆除完成后凭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10%;工程验收办理竣工结算后,凭开具的剩余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余款为合同总价的10%,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其他按招标、投标文件约定。
中标候选人第2名:包头市钢兴实业(集团)德曜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总价:18654985元(含税),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466400;拟派项目经理:丁露;质量标准:合格;计划工期:90天;质保期: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质保期,及施工质量质保期为系统验收通车后一年,在此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付款方式:支付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全部钢轨、水泥枕、道岔订货完成、施工队伍进驻现场开始施工7日后,凭订货合同和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30%;新建厂内编组场完工通车后凭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30%;原中心站铁线道岔改造及原中心站线路道岔利旧拆除完成后凭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10%;工程验收办理竣工结算后,凭开具的剩余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余款为合同总价的10%,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其他按招标、投标文件约定。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中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总价:21490929元(含税),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92137;拟派项目经理:谭云亚;质量标准:合格;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天,新建厂内编组场完成通车;其余建设内容2020年8月20日前完成;质保期: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质保期,及施工质量质保期为系统验收通车后一年,在此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付款方式:支付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全部钢轨、水泥枕、道岔订货完成、施工队伍进驻现场开始施工7日后,凭订货合同和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30%;新建厂内编组场完工通车后凭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30%;原中心站铁线道岔改造及原中心站线路道岔利旧拆除完成后凭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10%;工程验收办理竣工结算后,凭开具的剩余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余款为合同总价的10%,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其他按招标、投标文件约定。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结束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内容包括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的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一并提交。且以质疑函接受确认之日起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三、 监督部门: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督管理部
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13937236546
招标代理: 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2-312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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