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综利公司二炼轧钢渣处理项目,已由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立项编号为:2020-050,招标人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中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中标人全额投资建设规模为80万吨钢渣辊压破碎-有压热焖生产线、80万吨钢渣加工生产线、15万吨精炼渣处理生产线、5万吨渣钢破碎处理生产线,厂房改造(含相应的地质勘察、地基处理及检测)、铁路线改造,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设计、文评、能评、消防、施工、采购、安装、调试、特种设备设施的相关报验等全部建设工作及专营期的运营。项目用地在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中标人须在划定区域内进行方案布局。中标人投资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等必须经招标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遵守安钢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涵盖80万吨钢渣辊压破碎-有压热焖生产线、80万吨钢渣加工生产线(包括部分散渣、事故罐处理设施)、15万吨精炼渣处理生产线、5万吨渣钢破碎处理生产线及高低压配电室、中控配电室、水处理泵房、原料库区厂房、皮带转运站、皮带运输通廊、成品料仓等以及所有与各子系统功能性完整有关的工艺、设备、环保、安全、验收,生产指标达标有关的工艺方案设计、设备供货、施工建设内容(其中高低压配电室、水处理泵房、部分除尘设施可对原有设施进行改造利用,对原有厂房进行改造,部分天车可根据工艺需要进行利旧)。
专营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
中标人应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文物勘验、能源评价、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建设完成后招标人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入合作运营期。在专营期满后,按照投资建设及运营合同的约定将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内投资形成的所有资产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环评由招标人负责,中标人协助招标人进行环评申报和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中标人负责运营期的生产、设备、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管理,运营期间辊压破碎-有压热焖生产线生产过程中的操作人员由招标人负责提供、管理并支付相应费用;运营期间所有维保人员以及其他生产线生产过程中的操作人员由中标人负责并支付相应费用。
专营期的合作方案详见《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具体移交方案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另附)。
2.3建 设 期:450日历天。建设进度必须符合招标人提出的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0日历天完工投产。
2.4运 营 期:10年。自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并正式运行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
2.5建设地点:安钢厂区内。
2.6投标人收取吨钢加工费的最高限价:16元人民币/吨(不含税)。
2.7项目建设投资报价:不低于2.9亿元人民币(不含税)(包括但不限于厂房改造、工艺设备、除尘设施、铁路线改造、电气仪表和土建基础等费用)。
2.8违约责任:
2.8.1 合同双方中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即违约方)或者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而给另一方(即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因一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2.8.2厂房改造完成后,甲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厂房鉴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乙方未按经甲方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厂房改造,或改造后的厂房经第三方鉴定不合格而乙方拒不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项目前期投入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并对由此给甲方影响生产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改造后厂房经鉴定不合格限期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不因此增加乙方的建设期。
2.8.3由乙方原因导致项目建设中止或建设过程中连续停建一个月或累计停建二个月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项目前期投入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其在该项目现场的资产归甲方所有,并对由此给甲方影响生产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8.4乙方在项目建设期内抽回和挪用项目资本金,或者项目资本金未能按期足额到位,在甲方提出限期整改后仍无效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2.8.5工程建设质量须满足合同规定,合同中未约定的须执行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有国家标准的不能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高于国家的标准的适用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可适用行业标准)。如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让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未按整改通知(文件)实施整改的,甲方将酌情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300万元,同时甲方有权直接委托或通过招标形式选择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8.6由乙方原因造成项目运营中止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运营权,该项目资产及运营权归甲方所有,甲方自中止之日起不再向乙方支付吨钢加工费,并保留由此给甲方影响生产造成的损失进行追究赔偿的权利。甲方可根据乙方投资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后余值对乙方予以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按照运营中止时固定资产折旧后余值的40%计算。
2.8.7如果乙方拟成立专营公司,应按甲方的要求完善专营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筹措等方面工作。
2.8.8运营期内,厂房、设备设施、环保设备、养护目标、服务质量目标低于合同规定或国家、行业标准的,甲方有权让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未按整改通知(文件)实施整改的,甲方有权根据影响和损失额从吨钢加工费中予以扣除;超过整改通知(文件)规定时间2个月仍未整改的,甲方可直接委托或通过招标形式选择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养护和维修,养护及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不承担的,甲方有权终止专营权。
2.8.9在专营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问题、各类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8.10由于乙方的原因影响到甲方正常生产的,乙方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8.11运营期钢渣加工后产品规格及质量须满足《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的相关技术要求,甲方定期进行抽样化验,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对该时间段对应的乙方吨钢加工费用按照损失额进行相应扣减。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出资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须承诺近三年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4投标人须具有(2010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建成投运单线年处理30万吨及以上钢渣生产线的设计或投资业绩至少一项。合同业绩须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页、业绩合同对应竣工验收单(或已建成投运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出资方,并负责该项目合作运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9月08日至2020年09月15日23时55分登陆《安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aygt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登录系统并投标报名,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登录《安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点击本项目后的参与投标----网上投标,下载招标文件EGP版、普通版及所有附件),只有缴纳标书费并成功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办理数字证书: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安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钢大道与钢一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1楼办理CA数字证书(支持异地远程办理),节假日除外,来时请先致电0372-3123477确定办理CA数字证书所需材料信息。
4.3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CA数字证书。
4.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每套,售后不退,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缴纳虚拟账户(标书费与保证金交款账户为不同账户,须严格按照缴费说明单生成的账户分别缴纳,否则无法绑定)。
4.5招标文件资料费用缴纳方式:投标人登录http://www.aygtggzy.cn/ggzy系统,网上报名后,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缴费说明单”,获取缴费账号,根据每个标段的标书费缴纳说明单缴纳相应金额至收款账户(其中收款账户后缀“-******”信息必须全部保留,包括“-”不可删减);在“费用缴纳查询”中查询到这笔标书费并在“标书费绑定”中绑定。一旦成功绑定切勿重新报名该标段。登录安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可参照《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投标人可从系统备案的基本户转出标书费,也可以进行会员信息变更增加一般户转出标书费(会员信息变更经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审核后生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进入《安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aygt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3日9时00分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安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file格式文件)的上传(只有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绑定成功的才能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aygt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钢集团电子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372-3122626;15896864511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5690985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钢大道与钢一路交叉路口向南200米路东,安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2-3125935
监督部门为: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督管理部
平台操作使用及技术咨询:0372-3120028
注册咨询及审核:0372-3125930
CA数字证书华测办理:0372-3124606,13513839082;
CA使用技术咨询:400-620-2211,13526680751
CA数字证书深圳办理:0372-3123477,13569008899;
CA使用技术咨询:400-112-3838,13733834222
注册信息密码重置咨询:0372-3125927
平台监督与投诉:0372-3125919
业务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注:
1、本项目采用全过程电子标系统,投标前,请先仔细阅读《安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浮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常见问题汇总”及“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及发生异常情况处置所需时间,最好提前1-2日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有CA数字证书相关疑问或问题请及时与相应的CA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2、投标人必须查看《安钢公共资源中心郑重提示》http://www.aygtggzy.cn/tzgg/1380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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